(五)完善国有资产报告制度体系,推动国有资产监督迈上新台阶。配合做好国有资产综合性立法研究工作。提升国有资产报告信息化水平,研究建立地方国有资产报告工作绩效评价机制。深化国有资产审计工作,推进各类监督协同贯通。
聚焦不动产产业态势